我并没有直接回去,正好可以顺路去陵园看望姐姐,带上了她最爱的白色小雏菊。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被重男轻女的父母遗弃,是姐姐从垃圾堆里捡到我,带我回家,把我养大。
姐姐比我大十二岁,给我取名安乐。
意味着希望我平安快乐的长大。
我和姐姐相依为命,她对我很好,很宠我,哪怕是捡垃圾都要供我读书。
她说,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她没有机会读书了,但是不能让我错过这个机会。
而我知道姐姐的辛苦,努力读书,稳居年级第一,考了一个不错的高中。
姐姐的命很苦,她六岁的时候,长期遭受家暴的母亲趁父亲醉酒的时候,亲手杀了他,最后自杀。
成为孤儿的姐姐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可怜,而是嫌弃,读完小学就踏入了社会。
老师说我的成绩稳上211,我只要大学毕业,找个好工作,就可以让姐姐过上好日子了。
我幻想着带姐姐去商场买衣服,带她去看世界,我们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但是,在我即将高考前,这一切都被打破了。
那天,是姐姐的生日,我在老破小的出租屋里煮了一碗长寿面,等着姐姐下班回家。
但我等到的却是她的死讯。
姐姐死了,衣衫不整的死在山里,警察告诉我,姐姐被几个男人欺负,折磨侮辱致死,但找不到证据,迟迟未结案。
后来,我多方打听后才知道,是被顾家大少爷顾延害死的。
当初沈月姝被同父异母的姐姐欺负,差点毁了名声,顾延正安排小弟给沈月姝出气。
姐姐为了攒我大学学费,她在夜店打工,只卖酒,这里工资高,有小费,路过顾延的包房时系了下鞋带。
顾延以为姐姐是为了偷听他的事情,怕女神名声尽毁。
所以带着几个大汉儿,在姐姐晚上下班后,把姐姐强行绑架到山上。
姐姐长得乖,那几个大汉儿起了色胆,在得到顾延同意的情况下,几个人轮流欺负姐姐。
姐姐浑身是伤,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可顾延不解气,一脚踹在姐姐身上,姐姐没站稳,直接滚下了山崖,死不瞑目。
我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个案子没有证据,没有进展,久久不结案。
最后这个案子被判定为意外身亡,毕竟大多数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在夜店上班的人。
我知道是顾延用了钞能力,他有权有势,既然敢做,就不怕被查。
他视其他人的生命如草贱,高高在上的俯瞰一切,看不起任何人。
顾延害死了我姐姐,我肯定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我放弃了高考,来到顾延的大学做兼职,一步步的勾顾延,让他为我着迷。
沈月姝可以成为她的女神。
而我也可以成为让他此生难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