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状元郎的杀猪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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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之中,我攥紧了手中的杀猪刀,不知何时双眼竟蒙上一层杀意。

很快,京兆尹带人来到现场,抓走了刺客。我作为苦主被一并带到了府衙旁听了审讯。

大堂之上,我一言不发,默默听着被我打伤的刺客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谋财。

这种时候,即使我咬出文渊也是没用的。毕竟人家是新科探花郎,即将成为当朝丞相的乘龙快婿。而我,只是个杀猪卖肉的屠户。

京兆尹很快就下了判书,刺客赔偿了我些银两,被关进了大狱服刑。

出了府衙,一个身穿褐色布衣小贩模样的人冒冒失失地撞了我一下。他表面慌里慌张地赔罪。暗地里小声嘟囔着,「在下是替探花郎传个话。探花郎说了,姑娘可不要不识抬举。」

我咬紧了牙,森森冷笑,「放心,我向来是最识抬举的。」

说完,我默默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银袋子。这些钱,足够我在京中租一个肉铺了。

有人狠了心取人性命,我又怎能坐以待毙?

我往家乡寄去一封信,收信人是村里的教书先生。随后,便晃荡着在京中踏看铺面。

京里的生意不好做,我弄好铺面之后兜里的钱就所剩无几了。为了多赚些钱,除了杀猪卖肉之外,我铺里还卖些风干的肉脯。

肉脯的配方是阿爹留下的,据说是西北的风味,很是可口。

只不过从前在家乡,乡亲们大都穷苦些,能吃上肉已经很不容易了,自然不肯在风味上多花钱,所以我一直没太用上。

京中富庶,那些养尊处优的太太小姐们最是喜欢体验新鲜事物。我这肉脯不但可口,多吃些也不会发胖,一时间成了京中风靡的零嘴,供不应求。

赚了些钱后,心里有了底气。我灵机一动,索性研制了几款小零食,雇了几个伙计,又攒了个零嘴铺子。

为了让爱吃零嘴的太太小姐们有面子,这次的零嘴外**十分高档,比里面的吃的还要贵。

数钱之余,我不禁暗暗咋舌。体验过富贵生活后,谁还会愿意过回之前的穷苦日子呢?

只不过,再怎么贪图富贵,也不该全然丧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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