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状元郎的杀猪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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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好!书生知书达理又不沾风雨,白白嫩嫩的……不像那些大老粗,一点儿都不会疼人。」

阿娘临终前的叮咛又在耳边响起,我忍不住擦了擦眼角滑下的泪水。这不是懦弱,只是伤心。

我,冉阿芙,方圆十里有名的女屠夫。

逢年过节或是红白喜事,乡亲们都得请我去杀猪。

连村长老鲁叔都说,我要是个男子就好了。谁家的闺女要是跟了我呀,保准是吃香的喝辣的。

我深以为然,阿娘却连连摇头,临终前都念叨着要我找个书生。不然就会像我那个大老粗的爹一样,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叫“阿福”。

幸好村里的教书先生说这个名字不好,不像个女娃娃的名字,这才给我改成了“阿芙”。

我确实是个有福气的。

阿爹早丧,阿娘又柔弱不能自理,只知道吟诗作对,我愣是凭着一把舞得虎虎生风的杀猪刀养活了我们娘儿俩。

不止如此,我还在去隔壁乡杀猪回来的路上捡了个白白嫩嫩的小相公,生生破了自己嫁不出去的传言。

阿娘去世的三年里,只剩我和小相公相依为命。

小相公进京赶考前说,等他高中之时,我也就出了孝期,他定会风风光光娶我过门。

京城确实繁华,长街人海,络绎熙攘不绝。就连京城里的屠户,都凭空多了几分斯文气。

我背着小小的包袱,里面只装着这些年卖猪肉攒下的家当和我娘留给我的遗物。

来之前我早已想好了。

若文渊还是我的小相公,就留下来跟他好好过日子。若不是了,小包袱也方便我带着回乡,大不了继续回去杀猪就是。

话本子我又不是没看过,负心薄幸的事也见得多了。

只是,想起文渊闲暇时读话本子给我听的场景,心底还是免不了涌起一丝酸涩。

「阿芙,这书上说的多是寡情薄幸之事。但文渊,定不负你。」

言犹在耳,小相公含着情意的双眸和微微泛红的耳朵尚在眼前,如今却已物是人非。

「今日状元郎游街夸官,万民恭贺!」

正在我晃神之间,一队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后面排列鼓乐倚仗,浩浩荡荡而来。

人群顿时向两侧分开,艳羡地看着坐在高头大马上的那人。

「这就是状元郎啊?」

「真年轻啊!」

马上之人鲜衣华服,张扬的风采映红了半边天,笑盈盈地跟百姓打招呼。

百姓们激动地将手中的花束掷向他,直把旁边卖花的小贩笑得合不拢嘴。

由于百姓的簇拥,队伍前行得很是缓慢,我木然地随着百姓们前行。

「快闪开——」

就在这时,一匹疯马嘶吼着从街尽头奔来,马上的人哆哆嗦嗦抓不住缰绳,一路踩踏了不少小摊,万幸还没伤人。

状元的马受了惊,前蹄高高扬起。他本就文弱,眼看就要从马上摔下来了。

我顾不得思索其他,把包袱一甩,纵身一跃,跃到马背上。隔着状元的身躯,我一把抓住缰绳,双腿死死地夹紧马腹。

惊马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停了下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我见随行的差吏也制服了另一匹疯马,便纵身跃下,捡起地上的包袱拍拍土想要离去。

状元郎虽惊魂未定,但仍保持着他读书人的好修养,翻身下马拦住了我,拱手行礼。

「这位壮士……哦不,姑娘!」

「适才多谢你出手相救,陆泉感激不尽,还请姑娘留下芳名住址,在下定会涌泉相报。」

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我叫冉阿芙,救人实属举手之劳,状元郎不必客气。」

说完,我背上包袱,转身离去。

身后的百姓忍不住窃窃议论起来,「这人可真怪啊!救了状元郎居然都不要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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