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记载,李斯本是楚国上蔡的基层小***。和后来的刘邦差不多,生活不算富裕,但也还算过得去。除了每天勤奋工作之外,最大的乐趣就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上山打猎。
在李斯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能想起牵着黄狗上山打猎的场景。因为这是他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了。后人将“叹黄犬”的典故指贪恋富贵,而终食恶果的命运。
李斯人生命运的觉醒是一次偶然事件。一天,他急着上厕所,看到厕所里老鼠正在啃食粪便,个个骨瘦如柴。他又到粮仓里,发现那里老鼠个个肥肥硕硕。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人的贤与不贤,有出息或没出息,就像这老鼠,取决于它所处的环境。这或许是中国最早的心灵鸡汤了吧。
于是,李斯大约在30岁左右,抛下一家老小,去寻找自己的诗与远方。从这个举动来看,李斯无疑是一个狠人,他有魄力离开舒适圈,踏上寻梦之路。
李斯远行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前往战国时期的最高学府,远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这所学府聚集了战国时期的大量人才。不仅人才辈出,而且思想自由,聚集了道家、儒家、法家等各派思想。
在稷下学宫,李斯的老师是当时最杰出的思想家荀子。荀子以孔子为师,但与原本儒家有所不同。荀子认为,实施仁政,不能空谈,一定要以法律为基础,礼与法并用才是王道。孔子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荀子相信,人之初,性本恶。孔子比较理想化,荀子则倾向于实用主义。
从后来的结果来看,李斯在荀子那里学到了帝王之术,但没有学到治国之道。李斯曾问荀子:“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意思是秦朝四代的胜利战果,都不是靠仁义来取胜的,而是根据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做事罢了。可以看出,李斯一开始就对儒家的仁义不屑一顾。
荀子回答:“皆前行素修也,所谓仁义之兵也。今女不求之于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这是荀子批评李斯的一段话。意思是,李斯你根本没有搞清楚仁义的真正价值。一个国家的昌盛,依靠的是一条条的措施,一步步的治理。而你说的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只是从枝节上去探索缘由,这就是社会混乱的原因。
所谓一时胜负在于力,千古胜负在于理。力,是李斯所推崇的实用主义原则。理,是荀子所尊崇的仁义原则。
从李斯后来的仕途来看,荀子的教诲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行事方式一直是极端的利己主义原则。而荀子所主张,人可以追求个人利益,但是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荀子眼中的法律是可以保护个人利益的,这一点很具有现代性。而李斯眼中的法律,只是一种政治工具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