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七照门最擅长用毒的人,但大家都看不上我。门内恃强凌弱之事多有发生,所以被欺辱是我的家常便饭。我毫不在意,在门内蛰伏十年,只为报仇。七照门一百二十三口人,都应该去给我的亲人陪葬。
又并非是要如同那画皮妖一般,拿刀割下你的面皮只需同你表妹一齐服下幻颜丹,她便可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我早就想要一对双生女儿的,瞧着便欢喜。
红着脸颊,眼神迷离,眼角都泛了红,紧握着我的手腕,我是得了什么绝症吗,看着他因燥热,浅浅搭在肩上的衣衫,我视线盯着默默吞了吞口水。
仙簪她笑得漫不经心,在我眼中不过是一支再普通不过的簪子你们就当我是家人赠予我的小礼,不必因此而重视我、抬举我。
我叫方知意,是一个很穷很穷的剑修,师父说我是凌云剑宗百年一遇的天才,我说师父我没钱买新剑谱了,师姐说我根骨绝佳,不愧是她的小师妹,我说师姐我没钱修本命剑了。
大婚当日,我穿着凤冠霞帔被最心爱的师尊一剑穿胸。他亲手将我剔骨剜心,只为用我的凤凰内丹,复活他千年前死于仙魔之战的道侣。可他不知,我才是他心心念念的妻!
夜晚,我偷摸溜进了师尊的卧房,可惜还没得逞就被师尊捉包,我不慌反而抱了上去,脸贴着他的大胸肌道,师尊,缺暖床的吗。
我陪在叶恒身边二十年。所有人都嫌弃他是个没有灵根的废物。我不顾劝阻将灵根换给他,只为助他修炼。可他成为强者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休了我。“你现在也配得上我?”我果断抽走了他的灵根。看着他从云端跌落谷底。我冷笑:“有本事别用我的灵根!”
兹……剑拖在地上,擦出钢铁的声响。“哥哥……”少年漫步,在无意识的行尸走肉中穿行着。
皎皎如明月的师兄与魔族里应外合欺师灭祖、屠戮师门。绵延千年的宗门。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尸堆如山。尸山血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