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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段思源很开心,我跟在他身边,却无所适从。
除了不适应这觥筹交错的场合以外,还因为我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
多数人看我的眼光都是鄙夷多过好奇的。
段思源似乎也察觉到了,不经意间牵住了我的手,再也没放开。
这下可好,我想装作他秘书的计划也破灭了,只得笑僵了一张脸,于金碧辉煌中做一场不知深浅的梦,连同他那句话都当做酒后胡言。
过后,我俩谁都没再提起。
但在行动上,段思源却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耐心。不催促也不逾越,只是勤勤恳恳地温水煮青蛙。
这样的他跟从前不太像,跟这些年我从报纸等渠道听闻的他更是判若两人。
让踌躇满志的我有些招架不住。
他从不避讳让朋友们见我,日常小聚经常会选在我们酒吧,然后大大方方地叫我来赚钱。
“这些都是败家子,你只管上最贵的酒,开张一次吃三个月。”
朋友们笑骂他见色忘友,他充耳不闻,只对我笑着眨眼。
出门时听到朋友问他,怎么还允许我在这种地方抛头露面,言下之意是给他丢脸了。
段思源却不赞同:“她是人又不是物件,自然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开心就好。”
最初我故意选择酒吧兼职,就是想借这样的喧嚣浮华去填埋内心的孤独。但在他说完那句话时后,我忽然就有些不想干了。
不是为着他的脸面,而是因为我发现,我从没能真正开心起来。
段思源伸手戳了戳我脸,指尖微凉。我骤然回神,不小心碰翻了桌沿的酒杯,尽数洒在他膝头。
我连忙抽了纸巾去擦,却被按住手:“无所谓,别弄了。”
段思源的衬衫袖子翻了上去,手腕内侧隐约可见一道狰狞的疤痕。我来不及细看,他已经收了回去。
整个晚上,那道一晃而过的伤口都在我的脑中浮现,犹如细针一般挑动我的神经。
第一次迫切地想知道这些年他过得好不好,那样的天之骄子又到底为什么会被弄伤。
于是在他喝多了以后,我主动提出要陪他回去。司机似乎并不吃惊,只是平稳地驾车,迅速朝酒店驶去。
熟练地办理了入住,将房卡交给我:“这是段总包年的总统套房,就有劳你了。”
“他经常带人来这吗?”
“段总没有带人过夜,但每个月都会一个人来这里住。他很喜欢这个房间,说是朝北的那扇落地窗能看得很远。”
确实很远,透过江面上迷蒙的雾气和夜色,依旧能清晰看到机场的灯塔和远山的轮廓。
我试着想象了一下段思源站在这里沉默眺望的背影,莫名涌起满腔孤寂。在真正看清了他左手腕的那道伤疤后,那孤寂突然无限蔓延成了尖锐的刺痛。
那疤痕斑驳扭曲,像是旧伤,应该是在我离开以后。而现在的我,已经再没有过问的资格了。
我站在床边看了他很久,直到腿都麻了才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出去时看到他翻了个身,半张脸埋在枕头里,口中絮絮地说着什么,像是压抑的抽泣。
不会是不舒服了吧。
我伸手想摸摸他额头,猛地被一把抓住手。段思源缓缓睁开眼,直直凝视着我,忽而吻了上来。
带着酒气的唇温热而柔软,相触的一瞬间,我终于听清了他的话。
“诺诺……”